◆課程架構─碩士班
99年臺灣文化學系課程規劃
98年新課程
97年以前課程
碩士班課程規劃理念:
本所課程的規劃特色,為研究生可依個人在臺灣研究的專業學術需求,配合本所及所外相關師資學術研究專長,發展具個人特色的課程研讀路徑;為少數以各別研究生為本位的課程規劃。
本所研究生應修讀的必修課程,分為基礎學理與論文寫作等二類:基礎學理類課程為「臺灣文化理論」(3學分)與「區域研究法」(3學分);論文寫作類課程為「引導研究」(分兩學期,共2學分)、「論文研究」(分兩學期,共4學分)。「引導研究」為研一修習的課程,旨在協助研究生了解學術研究與學術論文寫作的基本規範,並以研究生的個人研究興趣為題嘗試習作;「論文研究」為選定學位論文主題後的論文研究、寫作課程。
必修學分以外的選修學分,除可由研究生個人依研究方向,選修客製化課程取向的「臺灣文化專題」(3學分)或/與「區域研究專題」(3學分),亦可自其他研究所修習至多6學分的課程,一併算入畢業學分。
|